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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省(区、市)运输管理部门函商拟发展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本市企业、社会各界以法人、团体、组织等名义,向我分局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
特此通告。
(联系人:薛海林 ;联系电话:010-87716915)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拟发展省际道路客运班线计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