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24日召开 李伟主持
11月2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021年1月2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为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北京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意见建议,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相关意见建议,关于检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采取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副市长卢映川,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高枝)